2018年6月11日星期一

給品牌取一個有意味的名字



  品牌名稱是一個有涵義、音調和形體的詞彙,概括了姓名學品牌與消費者的關系,命名是品牌運作的重要方式。一個富有感染力的名稱能夠在消費者中創造出差異,完成市場細分和市場定位。名稱可以概括廣告語、廣告片、產品造型、包裝等的意蘊,把它帶入人們日常的話語網絡,具有很高的傳播頻次,為企業節省大量的費用開支。名稱還能提升產品的檔次和品位,為消費者帶來獨特的消費體驗,增加品牌的附加值。

  人們早就注意到命名在品牌塑造中的作用,並多有闡述。例如名字要好記、“美在極處”、“合符時尚”,音調要抑揚、上口,字數在三、四字以內,命名要“別出心裁”,以吸引人們的注意力和興趣,甚至要“空前絕後”(《品牌命名的六言真經》),這都是極有道理的。然而我們認為,這多是以企業的視角、從形式上闡述的。要在名稱中刻畫出品牌的靈魂,使品牌活在消費者的心目中,命名就要以消費者算命為本位,其中的竅妙,就在於“意味”兩字。

  那麼什麼是品牌的“意味”呢?簡言之,“意味”之“意”,就是品牌的“意義”,即品牌帶給消費者的價值,以及這種價值在消費者生命旅程中的意義。強調品牌的價值和意義,同八字時意謂著對消費者的區分和市場定位,因為對於不同社會地位、經濟收入和人生理解的消費者而言,品牌的意義是千差萬別的。“意味”之“味”,就是品牌的“滋味”,指消費者從品牌中得到的體驗,既有消費前對品牌的無限欣賞和渴望,也有消費時的深刻感受,還有事後的無窮回味。實際上消費者所感受的品牌“滋味”,是與消費者在人生旅程中品味到的生命“滋味”交相見證的,它與人的性、情、意、志結合在一起,是生命真際的顯現。

  名稱之“意”揭示了品牌物性對消費者的客觀效用,名稱之“味”刻畫了消費者對品牌價值的主觀印證,兩者交融在一起,主客貫通,心物渾契,是消費中心與物、意與味相互推動的體現。倘若說名稱之“意”是品牌向人命名性的趨進,那麼名稱之“味”則是人的心性對品牌的擁抱。所以命名之道,全在“意”、“味”兩字,或“意”中見“味”,或以“味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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